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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性未婚懷孕,在很多權益爭取上,往往處於弱勢,但沒有名份就先懷孕生子,難道只能被男方吃得死死嗎?大陸河北唐山一名22歲的王姓女子,本來與男友論及婚嫁,但還沒結婚就不小心懷孕了,結果男方疑似吃定了,女方有了孩子不敢造次,開出了懷孕若想結婚,要簽下種種不平等協議。女方不甘男方這樣剝削她這位準媽媽的權益,氣到直接去醫院做人工流產,把墮胎的嬰屍,裝箱送給「準夫家」,讓準公公看了傷心欲絕,抱著無緣的金孫遺體痛哭。
綜合陸媒報導,本來王女跟常姓男友相處甜蜜,兩人感情深厚,論及婚嫁,但交往期間王女懷孕了,沒想到常男疑似料準了王女懷了孩子,為了小孩會願意忍耐,不敢造次,開出了相當多項嚴苛的「嫁進門條款」,要求王女若要嫁給他,就必須簽署同意書。
首先,男方依據農村習俗,將給女方9萬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1萬元的聘金,但條款中要求,這筆錢女方必須放棄,要「自願」還給男方,後續用於2人共同生活。
協議中並要求,男女要先按照農村習俗舉辦婚禮,但雙方必須同意,暫時不領證,至於何時領證,則等待舉辦婚禮後共同商議決定。另外,男方已在唐山市開平區一處社區大樓購置房產,這筆房產是男方婚前的個人房產,與女方無關,若是兩人未來離婚,該筆房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
協議中還指出,如果婚姻存續期間,男方身亡,該筆房產由男方父母繼承,與女方無關。此外,雙方婚前、婚後都各自管理財產、債務,各歸各所有。而王女看完這份協議,整個人氣炸了,直接跑去醫院,透過人工流產手術,把孩子墮胎洩恨。
王女除了透過激烈墮胎,表達對男方的不滿,術後她還把嬰兒遺體裝在保麗龍箱內,送給常男的父親,並把男方家狠狠亂砸了一頓。而準公公在收到孫子的遺體後,瞬間崩潰大哭,還倒在家門口翻滾,顯見情緒的激動。
                                    
            至於男方那棟房產,是男方婚前就持有,男方自己買的,並不是男女共同出資
所以婚前房產本來就是屬於男方,將來死後過給誰,是男方的自由
再退一步來說,男方即使提出種種不合理的條件,不要接受,不結婚不往來就是了
何必去墮胎?大人間的仇恨,干嬰兒什麼事?這是在傷及無辜
墮胎後還把嬰屍拿給公婆看,這跟殺人犯行兇後,把頭丟到大庭廣眾下給人看有啥兩樣?
男方有不對,但我覺得女方更恐怖,這種性格,以後真的結婚,要是惹她不開心,會對家庭做出啥恐怖的事,我也不會覺得意外

66JOE wrote:
不平等協議
男方家的房子有可能是男方長輩出錢買的,只是掛名是男主而已
所以才會有看似不平等條約
我身邊也有很多這樣的案例,男方家是由長輩出錢買的,但是掛名在兒子身上
當發生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時候,死老公的寡婦通常會放棄繼承,看是房子還給男方長輩還是給下一代
若房子還給男方長輩繼承則連下一代都要放棄繼承
畢竟大陸最美麗的風景不是人
所以事件男方長輩怕未來老了,又發生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狀況
若沒白紙黑字,最後可能落得被女方趕出自己買的家
現在都可以奉上嬰屍了,未來趕走男方長輩的事,會做不出來嗎?
至於聘金的部分,見仁見智吧
台灣有大小聘,收小聘,退回大聘的習慣,通常都是結婚前雙方講好就好
在大陸就不知道行情是怎麼處理的,就不評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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