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官員覬覦你的財產,就說皇帝喜歡你家花園裡的石頭;在明朝,官員覬覦你的財產,就說你家地下有礦;在現代,官員覬覦你的財產,就說你家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國語日報,救國團,婦聯會......對了,水利會已經收歸"公有",接下來農會,漁會....皮要繃緊一點.
2021年10月31日,前總統馬英九與前副總統呂秀蓮出席救國團69週年團慶大會,馬英九致詞時表示,救國團現在所有財產包括存款,沒經過黨產會同意不能動支,這是很明顯的違憲,實際上救國團成立的法源依據,在民國41年,就是屬於國防部的政府機構,不是任何政黨的附隨組織。馬英九說原本成立的法源依據就是屬於國防部的政府機構那應該還是歸國防部管阿,怎麼會有收歸國有的問題?除非現在已經不是政府機構了才會有收歸國有的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