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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男換身分證拒登載「父母、配偶姓名」法官准了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赴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不過他要求新的身分證上,不能有「家人姓名、役別、照片」等資訊,遭戶政事務所人員拒絕後,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身分證上強制登載父母、配偶姓名以及役別,違反比例原則,准予換發,不過照片、生日、性別資訊確實屬於便是個人身份的重要資訊,具有正當公益目的,駁回陳男請求。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去年1月21日,到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發身分證換發,要求證件上,不能含有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出生地、戶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別的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認為不合《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因此拒絕。

陳姓男子先是向台北市政府提訴願遭駁回,而後他再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
陳男主張,按照大法官釋憲保障「資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的意旨,他有權決定移除國民身分證上的任何隱私資訊,他認為戶政事務所強制他揭露隱私資訊違法是違憲。不過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表示,按照《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身分證上要不印照片,必須是顏面傷殘、身心障礙等需維護個人尊嚴的特殊情形,而按照《戶籍法》,國民身分證用來辨識個人身分,效用於全國,實務上也沒有對身分證項目更改變動的權限。

北高行法官考量,身分證是我國人民辨識身分的重要文件,揭露項目應該是有助達成辨識個人身分、效用及於全國的公益目的,並要符合比例原則。法官認為,身分證上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固然可以辨識個人身分,但屬於間接辨識資訊,已經違反比例原則,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再者,役別與辨識身分絲毫無關,同樣也違反比例原則。

而身分證上的照片、出生日期、性別、出生地、戶籍地址,屬辨識個人外觀重要特徵資料,確實有登載的必要,未違反比例原則,符合戶籍法授權。最終判決陳男可以換發不含「父母配偶姓名及役別」的身分證








看來法官鼓勵大家當小三
以後已婚者身分證都可以不刊登配偶姓名了,大家一起來當小三
2022-09-19 21:09 發佈
30公分 wrote:
台北男換身分證拒登載「父母、配偶姓名」法官准了

我如果是那個法官,
我會想說這男的大概也不想要承認他的父母了吧,

於是我可能會建議把那位男生的父母登記為~~父不詳,母不詳。

簡單說就是沒人要的孤兒。
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怎麼不學CIA

黑筆線塗一塗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怎麼不學CIA

黑筆線塗一塗

何必捨近求遠找CIA?

學偽福部的爛鐘就好了啊。





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30公分 wrote:
看來法官鼓勵大家當小三
以後已婚者身分證都可以不刊登配偶姓名了,大家一起來當小三

這去申請戶籍謄本就清清楚楚了

我曾叫朋友,交往前,要求與對象一起去申請戶籍騰本,而且不得省略記事,個人記事欄(尤其是婚姻狀況)要顯示出來,想不到對方怕了不敢去
next12345

敝人說個故事,有位好友,結婚當下,爆出女方有位小孩,哭哭啼啼下,友人也原諒,結完婚後,又爆出另一位小孩,原來有二位小孩,友人如擎天霹靂,來我家號啕大哭,好不傷心我才知,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傷心處!

2022-09-20 0:46
連父母的姓名都不敢示人,真是白養你了。
30公分 wrote: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身分證上強制登載父母、配偶姓名以及役別,違反比例原則,准予換發


從今天起,台灣人都可依此案例申請換發身分證了?
White bear

我覺得還好,這是個人選擇,身分證就算沒有登記父母配偶等對別人也不會有甚麼影響(例如核對身分,警察辦案等),至於會不會有時後造成自己一些不便或誤會(三不五時就得去出戶籍謄本),自己選擇的。

2022-09-20 9:16
getyou wrote:
從今天起,台灣人都可依此案例申請換發身分證了?

真是這樣的話,

大家還不快去換起來?
我表姐以前就是在文山區戶政上班......
可惜退休好幾年了.....

不然蠻想去問她這個八卦。

感覺很多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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