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分 wrote:反觀西洋藝人,如批頭四,邦喬飛,ABBA,無論多紅,都不會拆夥單飛,這是為什麼啊? 你舉的例子不恰當,披頭四其實有解散,其中的成員後來也有單飛的,而邦喬飛的主要人物就是邦喬飛一個人,其他團員也是來來去去,有離開的以及新加入的。至於ABBA其實就是兩對夫妻檔,後來雖然各自離婚了,但是他們中間也是有經過解散之後再合體。另外也不是所有台灣的團體紅了之後就會解散或單飛的,至少伍佰那個搖滾樂團還是繼續存在。
我想是利益分配問題吧尤其是團體中有人火紅的程度是遠高於其他團員的比如說,我明明靠自己就能賺1000萬,為什麼要找好幾個來跟我分?最後只拿到250萬?當然團員們的感情也有很好的,只是在公司.經紀人的角度來看,旗下的藝人就像商品在商言商,各自的公司.經紀,一定會以藝人的最大利益為考量就像我剛講的,假設我一個人開演唱會可以賺1000萬,3.4個人合體開演唱會也是賺1000萬,而且還要平分,那我自己來就好了不是嗎?
通常都會是最紅的那一個會想拆夥,自己最受歡迎當然不想跟別人分一樣的錢,不過有的很紅的單飛後反而迅速走衰,有時候雖然妳在團體中很受歡迎但是那只是大家喜歡這團體順便區分最支持誰,當你自認最紅離開後單飛反而變得沒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