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
jgedean wrote:
我撿到一張支票,上面(恕刪)
你在這裡發文~是不是覺得很幹很幹
在這6個月的等待時間裡
你肯定一直掛記著這張支票何時可以變成"你的"
做了6個月的白日夢,等來這種結果是不是你很難接受(已經把支票送回去銀行了)
然後趕緊發文問鄉民~ 警察這樣做是對的嗎??
一看就知道是個票據小白~ 去查查票據的資訊再來嘴警察對不對!!
還有印象中~ 支票上有提到拾獲者請送回此票據的銀行(有錯請指正)
你該慶幸拾獲當下有送到警察局~ 而不是很高興到銀行去兌領!!
有100%的機率會惹上2樓說得官司~~
給個常識~ 有99%的機率...這張支票在你拾獲的當下;遺失者早已報失止付
你不如多去搭高鐵~ 也許有機會再拾獲300萬現金~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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