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蠟筆隨車帶,你以為我要去寫生嗎?

今天收到朋友的Mail,與各位分享!

明年起蠟筆隨車帶,事故先自清

明年(九十四年)起駕駛人車上必須準備蠟筆,一旦不小心發生無人傷亡事故,要迅速利用蠟筆標繪事故現場後,移開車輛,否則將被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警政署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人肇事,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台幣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民眾只要標繪交通事故現場,並向員警報備,即完成事故證據蒐證程序,可向保險公司求償,不需等員警抵達現場才移車。

警政單位提醒車主,利用防水蠟筆標繪事故現場,主要是描繪汽車四個車角(或輪胎),機車描繪兩個輪胎半圓與把手的位置,行人則圈繪行人倒地位置,以三角圖示標明車輛行進方向;如果可以的話,車輛擦撞點也應照相存證,然後迅速移開車輛,並向員警報案建檔存證。


標繪事故車輛如下圖

蠟筆隨車帶,你以為我要去寫生嗎?

我覺得好笑的是行人那一張圖,自己已經倒地不起,還要請對方在你身邊標繪,然後趕快離開現場........

[疑問?] 沒帶蠟筆或可標示的物品怎麼辦?就等著警察來然後被罰嗎?

2005-03-08 17:23 發佈
問題是~
到了夏天
蠟筆在車內50~70度的溫室效應下不會融化嗎?
立法的人有沒有想過這一點?
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你是否已經找到你想要的,或是,你和我一樣的迷惘...

傑克 wrote:
立法的人有沒有想過這一點?


這個真是好問題
馬克吐溫有個名言是這樣..
國會議員有一半是混蛋
停權計數:3次

傑克 wrote:
問題是~
到了夏天
蠟筆在車內50~70度的溫室效應下不會融化嗎?
立法的人有沒有想過這一點?


鐵XX噴漆

可以嗎?
(總覺得好像有爆炸的可能)
這....
應該比蠟筆更危險吧....

我覺得,粉筆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有被塗掉的危險
不然..有一種學生做筆記用的蠟筆
用轉出來的那種一之8元

便宜的勒...
沒蠟筆也沒關係,不過可能要隨身攜帶相機或使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也可以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tantt wrote:
沒蠟筆也沒關係,不過可能要隨身攜帶相機或使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也可以



好像聽說不行耶...因為數位照片可以做後製...

所以好像不大能接受數位相片做證據...

基本上...放一台即可拍倒是不錯的選擇...
蠟筆過熱會融化...
粉筆碰到下雨天就掰掰了~
怎麼想都不是很OK= =
MissX wrote:
蠟筆過熱會融化...
粉筆碰到下雨天就掰掰了~
怎麼想都不是很OK= =

拍立得萬能!!!!!!!

這似乎是目前最完美的解決方法.....
攝影用的是心,而不是器材。 -- [http://p.pro.club.tw/]
前天車子出事

條杯杯也是拿數位相機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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