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高姓男子,日前涉嫌在台北市士林區社子島一帶公然自慰尻槍,見到女子路過甚至一路尾隨自慰,女子勇敢大聲喝斥「不准再過來!」高男才逃逸無蹤。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到底是用錯字還是?怎的跟屁股什麼關係?中文系的請解說一下
一個人如果在街上左手一直撫摸自己的右手請問會有罪嗎?當然不會右手~只是人體的一個部分而已~沒啥大不了的而陰莖~也是人體的一個部分但為何.一個人.用左手一直撫摸自己的陰莖就被判猥褻罪?法律根本歧視人體的某些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