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萬泰銀行第一個推現金卡時,還被一堆銀行笑現金卡不會有市場跟獲利,結果後來萬泰銀行的現金卡大賺,一堆銀行都跟進,才會導致後來的現金卡之亂跟卡債風暴。這些銀行養的法務很厲害,年利率訂18.5%沒有超過20%的上限,但是卻把手續費、違約金等等的項目另外收,消費者要多付的早就超過20%。又因為是政府核准上市的金融產品,還無法構成重利罪,有些銀行討不到錢又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造成很多社會問題,當時真的是被稱為合法的地下錢莊,搞到最後民怨四起逼得政府出手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