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包括精神文明,
兩者都要並進發展。
最近新加坡發生 智商只有69的弱智青年,
遭人夾帶毒品44公克入關,
新加坡不管國際各界求情的呼籲,
把這名22歲、無自主能力的人處以絞刑死亡,
作為懲罰他「攜帶毒品的決定」。
如果有人把小孩子,
身上放40公克的毒品,
讓他闖關新加坡,
小孩也可能被處死,
因為要懲罰小孩「攜帶毒品的決定」。
有人認為,
新加坡僵化的法律 與懲處規定,
其實不能算是一個真正 先進文明的國家,
只能算是一個「錢和物質發達」的區域,
是這樣嗎?

pc1200 wrote:
同事向我舉例一件事,
有關新加坡的執法,
想想蠻可怕。
因為,
新加坡只要發現有人持有 15 公克毒品,
一律判處死刑。
如果有人
想害一個人,
不管是出於忌妒、羨慕、仇家、隨機..
當某人入境新加坡時,
在對方行李、口袋
事先 或 臨時 放入一小包毒品(15公克),
新加坡就會絞死該人。
哇!這個舉例,
想想真可怕。
萬一是冤枉,
不知怎麼會有一包15公克的東西,放在我行李,或是口袋、外層袋內,
豈不是冤死、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