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遺留一間房子,繼承人有三位,日前說好「持分」公同共有各三分之一。大哥在簽協議書那日改變想法,要房子歸他名下並承諾另外兩位繼承人該拿的應繼分會自己拿出來給,就是不持分,要持分就一起上法院。
我的問題來了,事關居住問題,我沒有房子,另外兩位已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房子除了歸我名下(我要借錢去付另外兩位繼承人的應繼分)與持分外,我要搬出去租房。二哥說我與大哥兩個人自己去取得共識,持分或歸誰名下都行,有拿到自己的應繼分就行。
似乎除了歸我名下與持分外,我失去了可以永住的房子。
我不想借錢欠錢,我也沒財力置產。
覺得我很廢,這件事我很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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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更新
這件事我想要趕快讓它結束,快點回到安靜的生活。
賣房誰都不吃虧,最公平,何時能賣出是另一回事。
我已經慢慢整理自己的東西準備搬出去租小套房,下個月剛好適逢畢業季,大學附近會多出不少選擇。
~貓頭鷹~ wrote:怎感覺你家兄弟情份很淡薄?二位兄長皆有自己的房了,還這樣計較!你大哥的算盤也打得精,房名下全歸伊,就是日後要全額貸款,即然如此,撕破臉了,以後断也不可能來往了,就不如賣一賣,三人分,誰也不會佔誰的便宜,也不吃虧
母親過世遺留一間房子...(恕刪)
advantage wrote:
沒共識就不要去蓋章,(恕刪)
我大哥感覺就是想要趕快拿到錢或是房子,等不了15年。
2哥方面好說,難在大哥這邊。
Lisa_Hsu wrote:
以前這裡有房地產仲介(恕刪)
現在還沒進行持分分割登記,也能這樣?
我2哥是沒說要向我要房租,他是有跟我說過房子歸大哥名下,我向大哥便宜租下這間房子繼續住。
遺產的3分之1照拿。
逛逛3455 wrote:
怎感覺你家兄弟情份很(恕刪)
6HANDJOB9 wrote:
要回你三分之一的現金(恕刪)
大哥都說了,要持分就上法院,賣房的話,就跟房子歸大哥名下一樣,我拿我該拿的,搬出去當租屋族。
不是你可以成為甚麼,而是你想要成為甚麼 。
上法院就上法院
就這樣
等到確認房子你有份, 確定的房地產登記證上是你, 你大哥, 你二哥等3人的名字
再來談第二步驟
誰要, 給錢, 過戶.....
屆時一定會有人處理
這種持分的房子, 有專門的公司在收購
因為利潤非常高, 簡單用你們3個當ABC等3人跟你舉例
ABC三人共同持有房地產總價值1800萬, 也就是一人600萬
某人(公司)購買了A的持分, 給了750萬
向法院提出訴訟
公告拍賣處理B與C的持分
B與C都會變成法拍
1拍2拍3拍, 這種跟人持分的房產沒有人會買, 只有某人(公司)會有興趣
一個600萬的東西, 會變成大約400萬就可以買到
所以某人(公司)最終會用1550萬就買到100%持分, 根據市價1800萬, 這裡面有250萬(以上)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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