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神速找到老婆談結婚2個月花掉500萬元!嚇到決定毀婚

男網友在《靠北老婆》貼文說,「我去年參加婚友社,認識了現在的未婚妻,從去年確定交往到今年談結婚,原本蜜月旅行、聘金、婚紗、婚禮細節都談好了,但我决定悔婚了。」

主因是他指控女方一家「吃人不吐骨頭」,提出的要求實在太多,包括買新房要登記在女方名下,但頭期款及房貸都要他付,小聘大聘加起來就要146萬,還要買30萬元的黃金套組,疫情過後要去歐洲蜜月旅行20天,蜜月還要求要有60萬元買包包。

此外,男網友說女方要求婚紗也要到沖繩拍,並且提「辦副卡、掌控薪水、喜宴要五星級飯店、買車、婚後不煮飯,三餐要外食吃餐廳」等條件,「我1600萬的積蓄是用肝換來的,每天工作14小時以上,但是跟你求婚後,短短2個月我就付了500多萬。」他奉勸談結婚時對方如果不斷開條件,要你不斷拿錢出來時就一定要小心!















柯市長,你怎麼看
2022-01-23 14:50 發佈
30公分 wrote:
短短2個月我就付了500多萬


去找外籍的就不用這麼多!

找台灣的一定貴的啊~

台灣的是買起來貴, 後續維持運作也貴~

外籍的要碰運氣, 但怎樣都不會比台灣的貴~~
何必找一次付清的
找一次兩千的慢慢長期攤還不是更好
還可以換口味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500萬可以督到你皮破掉

婚姻是永續經營的事業

但是才一開始就要燒大錢

通常是有問題的事業

男女平等,既然可以挑伴侶

允許女性實際求財

不允許男性現實一點?
這麼大手筆也太驚人了
關鍵字在『1600萬的積蓄』,婚友社跟女方不痛宰你都有點不好意思,下次學乖點說積蓄只有50,100萬就好。
JasonStock wrote:
去找外籍的就不用這麼多!



大哥 都很貴 不要亂介紹啊
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
感覺很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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