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a wrote:張忠謀日前發表富人應...(恕刪) 自肥專案.......有點本事~一年薪資低於三百萬~高於一百萬很簡單吧........中小企業高層都可以做的到...真正低收入戶是60萬吧~我得覺得~3萬*12月*2人=72萬..........
年收入三百萬以上的人還很多,且年收入三百萬頂多算過的不錯。根本不算什麼富人,所以我覺得這樣的分法勉強說來是OK的。因為如果超過一百萬就要課重稅的話,就真的是在消滅中產階級。也就是在加速M型化。只是為什麼是以三百萬當分水嶺??是否應該更精算一下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