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ednha wrote:之前我妹車禍賠償勝訴(恕刪) 因為我的判決文書有提及可以假執行,所以不管對方有沒有要付我賠償金額,我都可以先執行扣押,反正被告一定都皮皮的不願意付錢(先處理再說),等到對方收到執行文書,就看被告是要被執行財產還是繳納賠償金額,我這邊後來是被告收到執行文書,就乖乖付錢了,過程蠻順利的。假執行方法(前提是判決文書同意假執行),可以先拿判決主文去國稅局查對方財產,查到對方名下財產後(只能查到大約),就寫一份行政公文去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