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條的話,應該是滿足條件就會被查扣,而不是可能會可能不會。還是我以為台灣是法治社會,這種想法太天真了?
你都說了要滿足條件,天知道你滿足條件了沒,我只能說不排除被扣的可能性.
一般不至於完全不理,倒是有可能勸說自行解決.
66JOE wrote:只是好奇
最好多斗些塔綠斑的骯髒事情出來給大家知道
min9821 wrote:又沒有結婚,怎麼是家暴?這起事件處理手法,看起來比較像政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