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與北市消防

自從城中城大火事件,大家開始重新重視消防
安全,何不藉此機會趕緊把消防通道劃設與住
宅梯間淨空盡快做起來呢?
此外,梯間因為住家旁放鞋櫃與鞋墊,會阻擋逃
生,比鞋櫃鞋墊大好幾倍的汽車應該是更不用
討論,阻擋得更誇張,更應該要從道路兩側淨空
,才不會阻礙到消防安全,這部分看起來就只能
靠消防通道的劃設,且公有地不需要討論就可
以去做,畢竟私地都可以執行了,更遑論公有道
路,消防法規裡面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如果沒寫
清楚是否可增修,只要稍微有阻礙到就得清空.
其他還沒想到的部分也請補充,盡快讓消防尚
未做到的部分趕上進度.
2021-11-05 20:25 發佈
社區私地公權力都可以進來檢查並糾正清空了,
相信路邊許多公有地更可以順理成章的規劃消
防通道與人行道,依法行政,根本不用經過開會討
論,接下來就看是選擇討論,但結果一定是不做,或
者想做,那就是先公告請放置者自行將物品移走,
時間到強制移除施工.
向政府申請公司行號的下場......交易要繳稅......賺錢要繳稅......被查稅還要罰幾倍
甚麼都不申請的非法營業啥稅都不用繳......因為沒登記沒法罰
大樓成立委員會的下場.......每年度要消防安檢花錢......每年要機電安檢花錢......外牆要被查驗有磁磚掉落要花大錢修還要查驗
不成立委員會就甚麼事都沒有了......出事燒死人算政府管理不善.......市長應該下台
iamaminimalist

而且房子被燒了還有政府幫你準備新的住處呢

2021-11-15 9:09
哇!可以扯這麼遠,要不要把選舉也放進來?
回到問題本身,其實問題沒有這麼複雜,既然法已經這樣寫
了,執行就應當公平,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之事
件則應為不同之處理,除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外,否則不得為
差別待遇,既然公共區域要清空,那所有公共區域就是比照
辦理,如此而已.
有許多整個窗戶都蓋起來,頂樓被鎖住做他用的大樓怎麼都
不去處理,卻跑去處理住家旁邊放個小小的鞋櫃,說擋到逃生
,這是什麼道理?這已經不是平等性的問題,根本沒道理,真的
要做到這麼細也可以,那就是大家公平,全部清空,也是很好.
積弊已久,
除非全市推倒重來.
應該是不難,只要社區裡面有人把公權力帶進來就
很快了,我們這邊就是有熱心人士把公權力帶進來
,雖然是私有財產,大家都只能乖乖的照做,清得空空
的,相信公有空間更容易,什麼積弊已久,少來一套.
我對管委會抗議很久的逃生梯堆放雜物的問題,總算因為城中城大火,市政府發公文來要求清除了。連我每次走出門口看到鄰居堆放的腳踏車都被清空了,真是太開心了!公共空間本來就沒有任何人可以私佔。有些人把公共空間當成垃圾場堆了一堆廢棄物真是礙眼。
看樣子城中城大火並沒有讓大家重視消防安全,小巷弄
一樣堆滿車子,也沒看到畫設消防通道,許多公寓一樣把
窗戶逃生門都封閉起來,甚至機車都騎進去走道停了,很
多地方更乾脆,直接把地圍起來或封起來,這些都不去管,
反而去管大樓完全不會擋到通道的小鞋櫃,還有人家私有
車位放點雜物也管,兩者都是私地且完全沒有擋到逃生路
線的部分,卻倒是管得很勤,真的是相當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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