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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嗎? 法務部擬用"監禁三十年來取代死刑"

如果這法案通過
以後殺人放火大概都關 ... 15年吧
因為服刑期間保現良好又能役期減半 ....

如果通過 , 我開始想移民了 ...
2008-06-04 9: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務部 三十
這法案通過,那就好笑了。

現在監獄都快爆了。還搞個三十年????那不就要再增加十幾個監獄???

不過樓上說的對,裝乖個十五年就可以出來,若是運氣好一些的,再遇個大赦、特赦的,不到十年又是一尾活龍。平民百姓只能去死了!

更不要說,在這三十年中,花了多少社會資源,也就是你我的所得稅,房屋稅,ooxx稅去養相關的人員、人犯等等!

希望這個只是-->新聞一條!
TNND
稅金已經繳夠多了, 還要我再多付錢來養人渣嗎??
法務部...我呸!!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鞭刑30年我可以接受
照三餐鞭...
鞭鞭皮開肉綻.............XD

嚇到他們在監獄就發瘋.........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好吧
只好讓專業的來
jcrew1234 wrote:如果這法案通過
以後殺人放火大概都關 ... 15年吧
因為服刑期間保現良好又能役期減半 ......(恕刪)


我建議要以真正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 , 慢慢取代死刑 ...
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09-03-27 22:06 。 累計停權次數 : 7
GG88 wrote:
我建議要以真正不可假...(恕刪)


我建議同意此項法案的民眾
集體負擔所有的費用
包含人事..餐飲..住所......


子彈費用我們可以贊助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無死刑OK,但請犯人自給自足,不想用我的稅金去養這些人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J騎獅 wrote:
好吧
只好讓專業的來...(恕刪)


就知道你等這機會等很久了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馬克蘇 wrote:
無死刑OK,但請犯人自給自足,不想用我的稅金去養這些人

政府不是很多公共工程

派這些人去當勞工就好了

就可以減少引進外籍勞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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