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次騎車回家都發現,繁華的大都市中還是有許多破舊大樓
感覺地震一樓隨時可能都會倒塌的大樓為什麼都不拆呢?
滑手機發現最近蠻多人甚至媒體都有在討論...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42261
只要有一戶不願意就卡死全部的人了
還有如果不是在精華區的房子有足夠誘因建商也沒興趣
我曾經看過社區大樓(約8棟)自辦都更公告寫著目前同意戶已達百分之98以上
結果10年後的現在還聞風不動

想想台北市基華區忠孝東路5段與4段的2處都更,雖然最後成都更了但釘子戶卡了多久時間
期間還發生命案,黑影重重,更不要妄想不是精華區的舊公寓大樓了
與其妄想都更不如賣舊房買新房比較快
台灣都更自從文林苑事件後已經被徹底廢了
不知道當初聲援的那些白痴大學生現在有在01嗎?

1.政府說一坪換一坪,但是舊公寓的公設坪數很低(實際室內居住坪數很大),公寓權狀35坪(室內坪數31坪)改建後換到權狀35坪(室內坪數約24坪),改建後管理要上軌道就要每月繳管理費2,000元。居住面積變小近1/4,還要繳管理費,你會選哪一種。
2.一樓、頂樓的住戶更不會同意,因為一樓前後都加蓋出去,還佔用地下室,頂樓有頂加可用。
3.早期住宅大樓公設所佔比例約20%上下,新建住宅大樓公設往往都超過30%,居住面積變小,願意的住戶可能不多。
4.自辦都更要有人整合並去說服其他住戶,然後每一戶要出資數百萬,改建期間要搬家花錢另覓居所。
5.請都更建商來辦,他們也是要去整合&說服住戶,都更建商也要有一定的利潤,優惠出來的建蔽率、容積率建商都要拿走,原住戶一定面臨實際居住面積變小問題。
6.如果是政府徵收的話,政府自認會給住戶優惠的價格及搬遷補助,但政府給的錢還不夠在附近(或在蛋白區)買到一樣居住面積的中古房子。所以若不是重大交通工程,居民力抗到底一定就徵收不成。
總之,要舊大樓去都更,問題錯綜複雜,除了法令鬆綁外,真正原因是要讓原住戶有利可圖(起碼新的居住空間不能小於舊宅、不能讓原住戶要付出暫置期間的費用),但在臺灣的體制下,政府敢「圖利」給部分民眾(有改建需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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