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莉塔被告加重毀謗 會被抓去關嗎

本名李晨菲的女星「蘿莉塔」,去年6月,因為在他人文章底下留言暗示另一位女星李沐晴「偷吃」別人老公,而遭到蒐證提告,如今檢調調查完畢正式以加重誹謗罪起訴。

據檢方表示,2020年6月某日蘿莉塔,以私人臉書帳號「Lolita Lee」在好友分享的貼文下針對李沐晴遭辱罵的文章火上加油,「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等內容,遭李沐晴蒐證提告妨害名譽。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0721ent012/
2021-07-22 11: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蘿莉塔 被告
最多應該是刑期易科罰金結束??

或是 賠錢抱歉和解??
妳有一種美....那就是...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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