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立法院那些人權立委....現在媒體若不馬賽克, 對方或家屬會以很牽強的名譽受損及侵犯個人肖像權來提告.這問題就跟死刑一樣,有些廢死的立場就是, 可能會有冤獄阿.但對罪證確鑿&犯行無疑慮的罪犯呢&他可能會再犯....? 他們就講不出個所以然....你公佈嫌疑犯的長相, 那若日後證明他是無辜的那不是毀他清白了嘛.但對罪證確鑿&犯行無疑慮的罪犯呢&他可能會再犯....? 他們一樣講不出個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