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問你父母,你在學校住宿卻不回宿,要是在外面出事了學校需不需要對家長負責?每年都會有大學生讓家長找不到人,學校去問室友才知道經常沒回來住而跟人同居,然後家長就會罵學校跟導師沒有掌握學生的行蹤。為什麼住宿舍超過20歲的大學生不跟父母講自己的行蹤,出事了家長卻還要去怪學校?不就是因為這樣才需要讓家長簽名,讓家長知道小孩的行蹤嗎。有些學校的女宿連門禁時間都沒有,有沒有回宿舍睡也不會管,女學生外宿出事了就是讓舍監跟導師自己扛,讓他們去面對家長的指責而已。
為什麼有人「成年」了,還要跟父母拿錢?為什麼有人「成年」了,出事了還要跟父母出來扛?為什麼有人「成年」了,還要做出讓父母耽心的事?要不要也來釋憲,子女成年後,父母什麼事都不用管。或者請你父母寫切結書,跟學校說以後什麼事都不用跟他們說。
cgc02092001 wrote:如題我們是大專院校但(恕刪) 樓主可以跟學校簽署"學生本人發生重大事故免責書"把校規理你覺得管太多的條文通通列進去貴校肯定很樂意這樣做~~ 真心不騙這個免責書還是需要你的法定代理人一起簽章噢好好表現你已經是20歲成年人的魄力~~
cgc02092001 wrote:當我們沒有要回宿舍住時需要另外請假 告訴還沒出社會的你,台灣很多公司宿舍都有這類規定歐...cgc02092001 wrote:但既然我們都已經達到民法之法定成年(20歲) 除了少數大學要求大一新生必須住宿舍,既然你都說了你們都滿20歲,想必你不是"被迫"而是"主動"申請要住宿舍,申請時宿舍規章都給你看過了,應該也要你簽名了,當時你為何要簽呢?說什麼違不違憲的...不爽學校宿舍,就去外面租房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