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突然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詐欺案,去年才一次,但因為跟我一點屁關係都沒有,最後檢方不起訴,但莫名奇妙又在收到一次,這次是傳票,還有開庭時間,所以代表對方是直接去檢察署提吿嗎? 有沒有可能又被當成人頭帳戶了,有人可以幫忙解答嗎?而且軍偵字,到底是什麼,我上網查都查不到任何資訊,真的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