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要搭台鐵普悠瑪,票已訂好。
但搭車前發現誤點 50 分鐘,於是想改搭高鐵。
在原表定發車時間前去台鐵車站退票,站務人員表示:
(1) 現在誤點 50 分,不代表到達目的地站也會誤點 50 分。
(2) 即使到時真的誤點 45 分鐘以上,那也必須我們搭上這班車,並抵達目的地才會退全額。
(3) 現在我們把票退掉,表示放棄搭乘這班車,必須收手續費。屆時若真的誤點 45 分鐘以上,也與我們無關,不會再補退手續費。
不大能反駁,但又覺得怪怪的。
因為趕時間,只好讓他扣 20%, 然後去搭高鐵。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因為你的時間點是預計誤點50分鐘,不是已經誤點50分鐘。現在退給你,萬一它最後趧上了咧?
或是最後只誤點十分鐘咧?
如果不退票,搭這班車,若抵達目的地站,實際誤點不差過 45 分,自然是沒有退費問題。
但我的問題是在:
"已嚴重誤點的情形下的退票" 跟 "一般狀況下的退票" 為何會收一樣的手續費?
而實際上,事後證明,
我退票過後一小時,列車才進出發站。
且到達目的地站也延誤超過一小時。
也就是,如果...
(1) 當初選擇不退票,台鐵把我載到目的地,會退我全額費用。台鐵沒收到任何錢。
(2) 當初選擇退票,因為退票過後一小時,列車才進站,這個座位很可能已經賣給其他有需要的旅客。台鐵把另一位旅客載到目的地,台鐵會收到 100% 車資 (已知誤點後購買的車票不會因延誤而退費)。
也就是,這種情形下,台鐵即使不收退票手續費,還是划算的。
重點是,準點是台鐵的責任,怎能讓旅客承擔因嚴重誤點而退票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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