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貨物之品名、數量、材積、單價....等。【若有申報不實】【夾帶、誤報】或違禁品而導致貨物遭海關商檢查扣、沒入、罰款(補稅)情事,所衍生之開銷費用,概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2.禁限寄物品,違禁品、仿冒品、宗教物品、經書、槍械、毒品、藥品。
3.不同稅則類別貨物請勿混合裝箱,如有混裝海關將依最高價稅類計算。
4.如有丟失運費兩倍理賠 (我司不再另承擔其他任何賠償費用)。
5.貨物送達時,(收)領人請當場清點查驗有無損壞或短少,務必即刻告知、並拍照提供照片給我司,逾時本公司將無法負相關責任。
6.機具類請以條狀木箱訂製,加強防護、防潮及保固,桶裝液體及易碎品應加強防護包,
運送過程如有滲漏破損,我司無責任賠償。
7.如貨品上印有商標,請提供商『標註冊證或授權書及委託書』。
8.若材積過大過輕之貨物,依據材積換算公式材積重,統為換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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