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運行中的手扶梯上,被一名陌生阿姨從後方用力撞了一下,通勤時間手扶梯左右道都站滿人,大家都站著不動,阿姨從最尾一路擠到最前面,經過我(左排第一位)的時候用身體用力撞了一下,並說了一句「你到底要不要動啊?」,捷運手扶梯已經倡導停止左行右立16年了,顯然阿姨觀念還沒改過來,對站左側不動的我有怨懟,不可能不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撞人不會出事,罔顧一人甚至多人受傷的可能,明顯蓄意行為,符合刑事傷害罪。
因阿姨當下沒有出聲說借過或是有任何示警就開撞,我等於被突襲,重心不穩往側邊倒,沒有撲倒不然頭髮馬上捲進電梯,但是腳有撞到受傷了,阿姨快速搭上捷運離去,我當天就開了驗傷單,也請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
阿姨剛好在監視器底下動手,影像畫面很清楚拍到完整犯案過程,但因為沒人認識阿姨,警察說還是要找到人才有辦法提告,大家有相關提告的經驗嗎?找不到對方不知道她是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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