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又再度被氣回家了故事是這樣的
女友在 古亭站附近的 小太陽文理補習班打工
到現在 老闆還不給11月份的薪水 當時是一位聘請的管理人員管理
那位管理人員走後 由投資者 張先生管理
這位張先生 先是藉口要查清楚 當時確實的時數
到現在又改口說 因為在此補習班內有一位老師
介紹一個家教給我女友在補習班內上家教
張先生現在又以此為由 要用場地費抵用薪水
當時是這樣說的
張: 就用場地費抵用薪水吧
女友:當時沒有說要場地費啊
張: 這不是應該都知道要給的嗎?
單純的女友被氣哭了 不知道該怎樣辯駁
後來找了那位介紹人後 答應代付場地費
於是這次 我們想當面去跟張先生講清楚
女友:XX老師答應要幫我付場地費了 那請給我11月份的薪水
張: 我再跟之前的X小姐確認一下
女友:那請問是什麼時候? 我已經等很久了
張: 那是我自己的事情
女友:那我幫你們補習班買的書的費用也請一併給我
張: 那些書我們現在不需要了
女友:%$@#@^ 我馬上過去 當面再說

過了30分鐘 我們到達補習班
按爛了門鈴 ... 無人
遇到剛要進來老師 知道張先生現在應該在國小部
又殺到國小部後 一位煮飯的阿姨說 張先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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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要一筆 五千多塊的錢....
難道是學生 就只能認栽嗎?
請認明 小太陽文理補習班 古亭站附近必勝客隔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