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合作廠商的客人,來電說有個客人要退貨,不過已經過了商品鑑賞期,也拆了外包裝,但是商品有衛生問題,所以拆封使用後,如要退貨須付一些處理費用、運費等,但客人竟然不願意付,他的理由是說這東西有問題,說什麼車縫線不直、外觀不正、柔軟度不是他要的..等,天阿~這麼主觀的理由!因此拒付此費用,這位消費者還跟賣場說:如果不給退,要在網路上公佈此賣場!於是賣場不想惹麻煩,也不想因為這一點事,讓他還要跑去台北總公司報告(說真的,一個月也沒賺多少,還真為難他了),於是勸我們讓他們賣場退,天阿X2~那不就要我們製造商吸收!!這麼輕易讓無理的客人無理退貨,我想以後大賣場要設計一個黑名單,不然生意會更加的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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