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擔心賠償問題,是距離說的跟事實落差過大。想問該補充或者就這樣算了。畢竟這影響成面非常大。話說昨天去警局申請調閱店家、銀行外頭監視器,被警員打槍,自己去問,然後我去別派出所警員幫我打過去給小隊長,小隊長問我是哪一個警員,我會注意一下,然後你要調閱監視器畫面那位同仁剛好休假,明天他早上上班,你在跟他約時間看看過去。不然警察自己去你們又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