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反推物業

覺得大家很少討論不好的物業,但其實物業對社區來說是滿重要的。不好的物業卻沒人知道,就是害了別人當冤大頭。
以下是近三百戶的社區過去陸續發生的經驗。
1.人員上下班未依合約走,提早來就提早走,規勸不聽,物業公司處理態度消極;更有他們自己內部人員舉報人員經常偷時間休息,表定午休一小時卻休息一個半小時。
2.採購時捨近求遠去美式賣場
3.聘用疑似有竊盜前科的保全人員,卻一問三不知,難道這些事情不是物業公司聘人時就該主動查清的嗎?怎麼反過來先被住戶發現。
4.還有更荒謬的是居然敢說收發包裹的工作他們是可以不用做的。試問連這種收發包裹的基本社區工作都不做,那我們社區月花幾十萬請這物業公司何用?
5.保全包裹忙不過來,秘書也不去幫忙,一句「我不會」就了事。
6.甚至有次保全人員臨時無法到班,該公司卻未能緊急調到人員支援,讓我們社區近一小時多沒有該班的人員駐點⋯實在荒謬
以上問題都和物業溝通過,但很沒有成效。
是哪家物業這麽奇葩呢?就是在谷歌評論不到三星的震X保全。
大家選物業公司真的要謹慎,不然是花了錢又受氣。要求職的也要小心,不然,我們社區不會一年多來跑掉3、4個人員,而且經住戶詢問,跑掉的人員都是覺得該公司制度或福利不好。
想想就很心疼我們社區零星幾位優秀人員,被一竿打翻一船。

希望大家除了值得推薦的物業保全,也不吝分享避免踩雷的物業保全,期許新竹的物業保全「公司」水準能有所提升。
2020-11-18 8: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新竹 物業
mosquito5742043 wrote:
覺得大家很少討論不好(恕刪)

如果覺得某些物業人員很好
也可以聘回來用呀
mosquito5742043 wrote:
覺得大家很少討論不好(恕刪)


連任四屆委員滑過

答案只有一個
價格標vs品質標

我們自己的案例是換掉價格標的A物業
改成以品質標遴選B物業
2F說的正確
這家後來被遴選的物業,我們簽約前指定它必須聘用某2位以前服務過本社區的保全
分別是日、夜班
一旦固定
社區管理就穩定
(除了休假日的機動保全)

這2位保全受住戶肯定
但薪水較高
反映在品質標的B物業月費
本來的價格標的A物業以價格取得契約,但聘不起那2位保全員。



mosquito5742043 wrote:
我們社區不會一年多來跑掉3、4個人員,而且經住戶詢問,跑掉的人員都是覺得該公司制度或福利不好。


補充我們社區案例
5年前換掉本來物業改成價格標的A物業
就是這樣,剛剛講的某2位品質較高的保全員,A物業以月費來說聘不起
A物業的保全員就是爛爛的..
當年的管委會只考量價格,忽視品質

後來我們轉找B物業
並在契約指定要聘請那兩位品質較高的保全員


結論:我的經驗是檢討物業是畫錯重點,樓主先去關心一下, 貴社區管委會以哪種價值觀來遴選物業?
話説竹南科在徵保全

12小時班才26K
要管車和交通

誰要做?
能請到什麼人?

科技業客家人都還在想省錢

Iron_oxide wrote:
話説竹南科在徵保全12(恕刪)



109年度基本工資調升為23,800元
物業保全員適用勞基法第84-1條所謂的『變形工時』

保全人員正常工作時數相較一般勞工而言,最多增加了:240小時-176小時=66小時
月薪(給付30日每天8小時)工作者每小時工資為:23,800÷240=99元
基本工資:23,800+99元*66小時 = 30,334元

保全員都採2班制,即每日工時12小時(加班2小時),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保全員若每日都加班,共加班24天(48小時),其加班費:99元×4/3倍×48小時= 6,336元

保全人員每月工時288小時(正常工時240小時+加班48小時)
工資為30,334元+6,336元=大約36,670元


我們社區要求物業公司必須合法給付薪水
所以契約價格比上家物業多了1萬多元/1個月
但是我們也指定保全員、並要求其工作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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