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七日鑑賞期內拆封

近日於網路平台購買一台除濕機,到貨後開箱發現機器體積比預期中大,完全無試用,只用眼睛看完便立即包回箱中,且線上申請退貨,隔天便接到廠商來電說因我已開箱過所以退貨要酌收貨物金額兩成的費用(約相當3千多元),想請教廠商這種要求算合理嗎?
2020-11-12 14:42 發佈
MIMI5148 wrote:
近日於特力X網路平台(恕刪)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若因檢查之必要而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MIMI5148 wrote:
近日於特力X網路平台(恕刪)
你去翻一下法條,消保法沒有「鑑賞」這兩個字。

包裝如果有損壞,出貨商有權要求你回復包裝或支付回復包裝的價金。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那是老媽、女兒多買一台時,讓你退回用的
不能拆開哦
拆了就自己當二手貨拿去賣掉吧
MIMI5148 wrote:
近日於網路平台購買一(恕刪)

有些平台會收錢,有些不會

三千多塊的整新費有點高
理論上拆封而未使用屬於“必要檢查行為“
吞不下去就找消保官來協調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