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你知道嗎?

2020/03/17起出國的人,除奔喪與正虎訂定的特定事由,可以申請補貼,公司出差與私人事務,是無法領取防疫補貼。
 
 
發佈日期:2020-03-16
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民眾赴國外旅遊不幸染病,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宣布,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此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另針對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指揮中心表示,為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衛福部於3月10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最多14天可領新台幣1.4萬元防疫補償金。本辦法發布後,各界反映少數民眾為了申領防疫補償而刻意出國,導致本辦法的美意遭到濫用,且有部分民眾於檢疫通知書記載不實或疏漏,增加負責追蹤的地方政府民政、警政及衛政人員負擔,恐成為防疫破口。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貪圖一時快樂,罔顧國內社區防疫安全,浪費珍貴之防疫及醫療資源,故訂定此規定,以降低疫情對國人健康的危害。 

http://at.cdc.tw/8J058u 
2020-11-10 11:16 發佈
不知道
那時候幾乎都不太敢出門了
能避就避
不能旅遊真的慘


真的該好好準備辦理 英國移民,認真去留意英國樓價的消息了
要3/17以前出國的才領的到,之後的就無法申請了。除非特殊情況。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防疫補償金每日千元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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