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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簽了和解書

行人走於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之間(路旁有很大的人行道),因前方有多部機車,他們都閃開她以後,在後方的我才看到那位行人,已經剎車了但地面濕滑(有飄雨)還是撞上了,當下沒報警,對方說叫我給他三千就好,所以給了三千我就離開了。
到了公司對方來電說她現在頭痛,醫生說很嚴重,要我再給三千當紅包,其他他自己處理(這段話有錄音),但我覺得不保險事後要求去警局備案報警。

到了警局有調監視器行人是走在機車優先道上,但把人家撞傷,我還是依照對方要求賠償六千元,也在警局寫了和解書 雙方也簽名蓋手印。

目前對方兒子又來電說她母親變嚴重,要再追討金額,還告知我就算是警局寫的和解書也可以撤回,改走刑事處理,請問我的現在該如何處置?
2020-10-22 18: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和解書
請對方去看醫生,醫療費用強制險可申請,請對方一起到警察局報案開三聯單,一個月後申請初判表,再申請調解,如果你有第三責任險要讓保險公司知道讓他成案到時一同出席調解。之後照流程來,不要再私下和解或付錢了。
刑事不能預先放棄。
cathy60 wrote:
請對方去看醫生,醫療...(恕刪)


唉唉 就是沒保險,對方蠻不講理的又要求我再付兩萬(稱道義上的賠償)還有負擔全部醫藥費,我還跟對方說要不要等初判表出來再討論,對方一直拒絕無法溝通
連強制險都沒有?
terranpeng wrote:
唉唉 就是沒保險,對...(恕刪)
連強制險都沒保嗎?就算都沒有也不要私下和解,請警察幫你們申請區公所調解,那個和解才有法律效力。
j00qaz741 wrote:
連強制險都沒有?...(恕刪)

強制險有的! 我跟對方說強制險支付醫藥費,他們也死不接受
terranpeng wrote:
強制險有的! 我跟對(恕刪)

遇到敲詐~強制險醫療理賠最高20萬~只要他能開出醫院收據,交通費都理賠
其他的就當他放屁~要告給他告~上法院法官也是看收據判
最多判1到2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寧可給國家也不要給爛人
對方家人應該是懂法律眉角的人

和解書上寫的"雙方放棄刑.民事徒徑",事實上只有民事有效,刑事是沒有放棄.捨棄這種事的

基本上,對方如果告過失傷害,但傷不嚴重,又有和解書的話,法官應該都會以微罪輕判,我覺得了不起拘役10-30天吧,易科罰金一天一千來算,大概1-3萬

因為對方簽了和解書,在民事上已經動不了你,所以才會拿刑事出來逼你再拿錢出來和解


所以看你吧,如果你不想背一條過失傷害,那以2萬和解,是在合理範圍內

因為如果談判破局,對方告過失傷害,你可能也是要罰錢,只是這易科罰金是繳國庫,對方拿不到

當然,如果有些人脾氣比較硬,寧願背條過失傷害,把錢給國庫,也不給對方,那也是一種選擇


還有就是,對方腦震盪是否是在公立 或 大醫院診斷的?這都要提出證明,不是對方去小診所,說腦震盪就腦震盪


最後,各位要注意,刑事是沒有放棄或捨棄這種事的,所以寫和解書要謹慎

如果怕對方簽了和解書又反悔告刑事,這在網路上都有教補強方法,各位可以去google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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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個人想法,僅供參考,法律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協助
terranpeng wrote:
請問 9/25 上午(恕刪)


不管什麼事故都是報警
eric19760209 wrote:
遇到敲詐~強制險醫療...(恕刪)

我真的超不爽的,而且這之間過了三個禮拜,每天都打電話給我討錢,我都去看身心科了,車禍當下我也是有受傷,打算來個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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