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對大部分台灣人來說是「第二語言」,許多人小時候學英文時,都是使用中文的邏輯來學習英文單字、英文文法。因此,我們時常在講英文時,會在腦海裡用中文詞彙,硬翻成類似的英文,造成母語人士時常聽不懂我們想表達的意思,這些問題在「詞彙」表達很常發生。但你不知道的是,其實「文法」也容易碰到這些問題,甚至我們都沒有察覺,有時候將錯就錯。錯誤的文法,只會讓外國人聽了很吃力,無法輕鬆與你對談!
一、別再誤用 “very”
用英文講「很喜歡」時,大家都會直覺想到 “I very like…”,錯!Very 這個副詞不可以修飾動詞,只能修飾形容詞或副詞。
正解:I love this gift very much! 我很喜歡這個禮物。
來做個選擇題看看吧~
(B) I like you so much.
二、「太超過」不是 “over”!
大家應該常常聽到:「哦!這個太 over 了啦!」,但英文絕對不能這樣用,我們來看看到底該如何正確用 over 這個字吧!
來做個選擇題看看吧~
(B) You’ve gone too far!
三、別再濫用 “think”
大家用中文發表意見時,總是用「我覺得」開頭,進而認為英文也是用 “I think”,然而「我覺得」的英文表達其實有非常多種,不同種說法代表不同的「語氣」。
來做個選擇題看看吧~
(B) It seems to me that this proposal is not going to work.
只要你「敢講」,「文法」就不重要,這句話其實只對了一半,有好的文法結構,才能促進更流暢、更有效的溝通。
想詳細看關於這篇文章,可以參考一下連結喔~
Chinglish? 中式英文? 五個台灣人最常犯的文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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