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輪到你上社會新聞,不小心看到路邊嬉鬧的89一眼(和善的眼神)在夜市被打,算是活該嗎?
這件事情我覺得算是涉及到哲學的領域,就法律的觀點來說,看一眼不構成被打的理由,就倫理的觀點來說,沒有正當理由傷害他人算是道德瑕疵。
但是如果是用更多元的角度來看,在夜市被打其實也是很合理的,因為89常常無法融入正常社會,只好聚集在社會的邊緣求生,我們大家各自過各自的生活井水不犯河水,你沒事在那邊白目逛什麼夜市,被打也是正常的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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