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報導"不能說的十億元", 某台記者在美國為了採訪屋內的人, 就在大門跟車庫門前方直接做報導,他們這樣不算是侵入的行為嗎?以前有聽過在美國沒經過允許是不能隨意走入別人的房子範圍, 擅自闖入的人屋主甚至還可以開槍警告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有更改過相關規定?
funnya wrote:印象中,以前有個故事...(恕刪) 恩...我看新聞時也是想到這個故事, 聽過兩次都是從英文老師在課堂上說的, 主要是跟我們說學英文的重要(不然會被開槍?)昀麟 wrote:沒錯,不能踏入......(恕刪) 不過小弟是看到採訪記者不是在人行道上做採訪, 是在車庫的車道跟大門前的走道報導
funnya wrote:印象中,以前有個故事...(恕刪) 印象中是一個日籍學生,好像是在萬聖節時玩「不給糖,就搗蛋」的遊戲。屋主拿槍喊了一聲「Freeze!」(俚語:不許動!)該學生聽不懂繼續往前走,然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