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放榜了,報紙刊載 台中女中錄取標準是95點。
我家小朋友剛好是95點,照理說應該女中有望!
結果出來後大失所望:不僅女中沒上,連中科實中,興大附中都沒上,直接掉到文華。
成績為 4A 6個+ 1B++ 成績可以說是不錯,但就是那個B++壞了事。
據分發規則 4A 6個+ 1B++(總分95點) 在排序上是輸 5A 沒任何+(總分80點)的。
很納悶,總分較高的95點 排序竟然輸 總分較低的80點,原因就只是其中一科稍低(B++)。
也就是其他4科成績幾乎到頂,只要一科稍稍低些不幸落到B(即使總分仍高)就萬劫不復了。
小朋友說:那一科只差一題就變成A了。
只差一題就從第一志願直落第四志願,心情之鬱悶可想而知。
以前的聯考差一題最多也就差一個志願,
今日才知道:現今的一題可以差到3個志願,弄不明白今日的制度!
以前考聯考我們說分數不能代表一切.
然後就一堆教改,考試制度也改.計分方式也改.
換來小孩就是更累補更多習但要做更多作業比更多賽.
不變的就是還是考數分數決定一切,那這樣改意義是什麼?
只期望不要有人繼續改繼續靠么,不然20年後又換我們小孩又上來抱怨.
每一代都認為不公平,偏偏讀書人腦袋裝屎,越改越糟糕.
反正一代害死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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