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網友在PTT的八卦版發文,標題為「未婚妻說:房子的名字要登記她,才嫁!」他提到自己的女友要求,父母說若是結婚買新房,房子要登記在她的名下,否則就堅持不嫁,「我爸媽認為把我養這麼大,還培養念到碩士畢業,所以給個1800萬至2千萬並不過分。」
至於女友本人,她則說把房子登記給她是讓她有保障,還說「天下男人都會偷吃,難保你不會」,更說這是台灣優良疼老婆的傳統習俗。聽到女友這樣說,男網友反駁「妳嫁過來也沒有嫁妝!」但女友則反稱「有啊!1輛機車、一堆衣服化妝品、一堆手機平板筆電電腦等用品,還有1隻貓和1隻小狗,這不是嫁妝嗎?」
1名男網友分享,準岳父母要求把價值1800萬的房子必須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才願意讓她嫁人
男網友聽完後則說,自己和對方交往1年並未偷吃,反提到女友異性朋友一堆,甚至還有男性的談心友人。不料女友一聽竟然大崩潰,質問「難道異性間就沒有友誼嗎?他們都只是大哥哥、大叔叔與長輩,這些人將來都是職場的貴人!」男網友最後提到,現在他們倆冷戰快1個禮拜了,但也不解「有無為什麼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女生這種莫名其妙的傳統八卦?」
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和回應;大家幾乎力挺男方,有人提出公允做法「先結婚再買就不受登記影響,因為夫妻財產共有」;但也有人直言「千萬別寫她的名字,不然千萬就變成她的了」、「會講這種垃圾話的建議可以分了」
這是什麼優良傳統狗屁傳統習俗,公主就是這樣養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