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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岳父嗆「新房登記女兒名下」否則不嫁 網狂勸:放生吧

有1名男網友分享,自己有個交往1年多的女友,原本論及婚嫁,父母親還打算賣掉名下另1間房,作為他們購買新屋的預算,價值大約1800萬至2千萬。沒想女友竟說,「房子要登記她名下,否則不嫁。」這讓男網友十分煩惱,但其他網友紛紛勸他「這種女生你還要嗎?」

該名網友在PTT的八卦版發文,標題為「未婚妻說:房子的名字要登記她,才嫁!」他提到自己的女友要求,父母說若是結婚買新房,房子要登記在她的名下,否則就堅持不嫁,「我爸媽認為把我養這麼大,還培養念到碩士畢業,所以給個1800萬至2千萬並不過分。」

至於女友本人,她則說把房子登記給她是讓她有保障,還說「天下男人都會偷吃,難保你不會」,更說這是台灣優良疼老婆的傳統習俗。聽到女友這樣說,男網友反駁「妳嫁過來也沒有嫁妝!」但女友則反稱「有啊!1輛機車、一堆衣服化妝品、一堆手機平板筆電電腦等用品,還有1隻貓和1隻小狗,這不是嫁妝嗎?」


1名男網友分享,準岳父母要求把價值1800萬的房子必須登記在她女兒名下,才願意讓她嫁人

男網友聽完後則說,自己和對方交往1年並未偷吃,反提到女友異性朋友一堆,甚至還有男性的談心友人。不料女友一聽竟然大崩潰,質問「難道異性間就沒有友誼嗎?他們都只是大哥哥、大叔叔與長輩,這些人將來都是職場的貴人!」男網友最後提到,現在他們倆冷戰快1個禮拜了,但也不解「有無為什麼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女生這種莫名其妙的傳統八卦?」

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和回應;大家幾乎力挺男方,有人提出公允做法「先結婚再買就不受登記影響,因為夫妻財產共有」;但也有人直言「千萬別寫她的名字,不然千萬就變成她的了」、「會講這種垃圾話的建議可以分了」





這是什麼優良傳統狗屁傳統習俗,公主就是這樣養出來的
2020-06-09 8:04 發佈
我向來都是逆向思考

若新房不登記女兒名下.....我就可以不用娶妳女兒了
其實無所謂
因為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共有
不管登記是誰的名字
實際上都擁有一半產權
要面子就做給他
裡子其實沒有虧

但是登記的那個人會收到稅單
資深邊緣人 wrote:
其實無所謂因為民法規(恕刪)



稅是一個人在繳,但是離婚時卻可以分一半!不合理吧
資深邊緣人 wrote:
其實無所謂因為民法規(恕刪)


這個要看是婚前買還婚後買
婚前買登記女方的名字,那就算女方的婚前財產,不是夫妻共有財產(當然以這個案例來說,男方可以提出頭款和貸款都是男方支付的證明,透過法律途徑,證明該房產男方絕對有份。但這樣搞會比較繁瑣)
婚後買就不管登記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l6632154j wrote:
這個要看是婚前買還婚(恕刪)

在房子過戶前先登記結婚
之後再宴客應付岳父就可以啦
30公分 wrote:
稅是一個人在繳,但是(恕刪)

老婆87%會把稅單丟給老公繳
遇到這種的絕對不能娶,碩士又有房,家裡長輩應該滿有錢才能送房子,表示家境不錯,條件這麼好要再找到更好的一點不難。建議一定要放生,現在免強接受了婚後一定有的吵。
登記可以啊 叫她自己出錢 寫誰都行
自己再去買一房 夫妻各一房 不是更好
stevengis wrote:
遇到這種的絕對不能娶(恕刪)



+1

你看這社會上,真正賺錢比較多的,是男人,但最終錢落到誰的手上?看看百貨公司週年慶,百萬千萬刷手是誰?看看平日優哉閒著沒事,逛百貨公司,喝著下午茶的,是男?是女?

在台灣,靠著婚姻或者男女關係而致富的女人,不勝枚舉,如許純美,賴英里等知名人士,也是靠婚姻變成大富婆。

現在,連一般的女生,有樣學樣,妄想靠著婚姻,把男人一輩子努力賺來的財富,靠離婚,靠夫妻財產轉移,贈與,甚至期待繼承,翻轉人生。

想想男子真的笨,或許這是雄性生物本性。

反之,有錢的女人,就聰明多了,錢都抓的緊緊的。
想從老娘手中騙到錢,除非你有高級洋腸,若無那就先證明你比老娘更有錢,否則門都沒有!

男人多金,找對象容易,獵豔容易,但反過來想,誰才是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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