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振興劵跟以前發的消費劵,大家覺得哪種方式比較好3
以前不用花一毛錢
今年是先花一千
限制多是很多
不過似乎對刺激消費比較有實際意義?
振興券和消費券,本質是相同的券,也一樣都是為救經濟,
振興券須人民拿出1000元,等同於強迫人民需自帶成本消費1000元,這點振興券小勝,但是消費券贏在金額比振興券多1600元,
振興券對弱勢團體直接撥1000元進帳戶, 等同120萬的弱勢團體,拿到免費的3000元振興券,
對這120萬人來說,振興券不會出現替代效果,因為對些人來說「生食都不夠 那有通曝乾」,
還有振興券在月光族手上,也不會出現替代效果,因為這群人也是「生食都不夠 那有通曝乾」,
弱勢團體.月光族 等於多花2000元.
替代效果最可能發生的是薪資族,對這群來說振興券等同是加班薪水多2000元,
多2000元「無魚,蝦嘛好。」加減拿,心中想的是 贛 我的納稅錢 才回來2000元,還要我先拿1000元出來,搞什麼鬼,
唸歸唸, 還是會默默的把3000元的振興券收起來,並不會因為有了振興券就去慶祝一番把他給用掉,
而是平時怎樣用錢,還是照原來用錢方式,甚至家中有老人長者的,其年輕後輩為免其長者使用上的麻煩,會從口袋掏出現金把振興券換到自己手上,集中一起使用,
等到一家大小平常該用的錢時,就把振興券掏出來使用,所以這年齡層應是替代效果明顯的。
振興3倍券,須要1000元去換,有錢人不會去為這小錢小惠去浪費時間,因此富人並不會因為有振興券而增加消費,甚至振興券因為富人沒領,而使得刺激消費力量減弱,
而消費券直接分發到手,有錢人可能轉給他人使用,到最後是有用掉,因此消費券在這勝振興券。
還有國民黨抬面上這些人,應該也不會去排隊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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