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想著至少不是惡性就別太計較
但因為體質關係,還是想釐清一下。
故事是這樣的,原本身上只有一顆脂肪瘤。
也相安無事好多年了,但近年來多長了幾顆。
抱著試驗的想法,畢竟它也不可能消下去。
看了皮膚科後建議掛醫美,
跟醫美的談完後是建議手術摘除,化驗看看。
無奈當下沒想太多,畢竟跟我最久的就在那範圍內
一次割了三處,都在右大腿。
但這次理賠為了省麻煩,直接寄件到理賠中心。
結果出來後,再仔細看了保單內容。
同一手術位置/但右大腿是開了三處,
不曉得再提出是向理賠討論或是尋找服務人員、又或是聯繫其他主管機關,畢竟寄出前是有先到服務據點,但因為資料都沒帶...
目前爬文是至少健保單位核銷給醫療院所的是這麼計算
不然還真應該分三次去開呢⋯
先謝謝大家耐心看完也請提供指教。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