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出現不少家長驗小孩的傷提告的新聞
傷是同學霸凌或是老師體罰都有
但記得在我國中那個時候 (約15-20年前)
成績不佳或是行為不當被體罰是理所當然的
而學生遭到霸凌也是藉由老師去體罰霸凌者處理
我當時不知道提告的事情
但記得國中有次遭校外人士恐嚇
然後我有和家裡的人說要報警但最後沒有去報警
最近也有博恩自稱遭性侵的事
而他似乎面對這事也沒有提告
讓我不禁好奇為什麼以前的人在校遭霸凌都不會尋求公權力介入?
Xantia_L wrote:
動員戡亂時期(恕刪)
淦!你不要笑死我!
沒錯~就是這樣子!
在聯考那個年代,讀書要能專心讀書也是一件苦差事!
怎摸說呢?光是能力分班跟家長關說,學生的受教權益就有分別了!
更別說連老師的子女也是要關說才能進好班,親身經驗同學都是過來人了!
霸凌這種詭中文是官員自己發明的!因為自己的子女終於受到欺負!
覺得膽大包天,就鬧到學校去,家長比勢力,還有家長惡勢力勒?
所以很多平民百姓的學生,除了被亂教書亂修理,下課還要面對險惡的人際環境
不是廁所文化,就是走廊文化,不然就是福利社文化
有些學校打打罵罵就算了,還有幫派吸收,勒索保護費,賣毒品,帶改造槍到學校玩
公立私立學校那個年代都有!
懂得生存是不轉校的第一步,要轉班都是特權了!很困難~
像仇家太多的就是轉學,有些學生就是常進警局,還不是打殺人跟賣毒品
因為還是未成年,所以幫派好控制,警察局頭很大
霸凌這種事情也不是只發生在普通學校,就我所知!
就連啟聰學校,也有版主說的同性強姦案件,還一堆!
因為那些人身心障礙就是弱勢,關在一間學校,連舍監男老師
都能性侵女學生,家長知道了都大為光火!這都有上新聞
像升學名校,新北市的國中喔,我就有親眼看到大哥要求兩個小弟把它們
要勒索的人整個人丟出三樓外,雙腳留在陽台,人吊在半空中談判
說不聽話,就放手,摔死了,算你自殺跳樓!
真的很缺德,我騎車看到我都傻眼,居民根本也見怪不怪!
然後像台大賣毒品男寢室藏毒,校園販賣只是冰山一角
很多學店都有藥頭,所以我認為很多學校設置學生宿舍
本身就很有問題,但是也是好處
就是先要學生長眼,懂得拜碼頭
至於飆車族殺人族那就懶得談了
也是一小群,不算幫派正式分子
純粹砍人挑戰公權力
那時的南部局長現在都當署長了
這些小孩年紀也都有了
不管你要不要當兵,是男的還是女的!
做人的第一件事情,叫做自立自強,簡稱堅強!
不堅強?等著被人強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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