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換了家公司
現在收到試算表才發現不用繳稅
但我的純月薪總收入就大於40.8萬(單身無撫養)
問題是我跟公司拿到的薪資所得證明和試算表上的不一樣啊,是公司報的問題還是我拿到的有問題,上面列的數字我的找不到怎麼算出來的,我的薪資結構怎麼組合都沒這數字啊。
雖然對我有利但還是覺得有賺超過就該繳稅但擔心去追後會把公司捅爆……
是加班費計算的問題嗎?
還是獎金的問題?
但這些只是公司發薪的名目差別,還是全要算成所得吧?
是有哪些不用報所以我低空飛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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