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之前傷害人,就捐錢,認為警察不會來查。 只能轉業,行善修福報,自己或找人去跟對方談,給對方什麼賠償, 對方願意接受,願意放手,才能和解成立沒有業報。 不是行醫救人,行善助人,以前如果有欠別人可以自動抵銷, 最起碼你要懺悔回向,有救人功德,還要看對方接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