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剛剛於新竹市區某牛仔褲店 消費買一件褲子轉角走到他們的分店 看到另一件喜歡的褲子後來打算買第二件 想把第一件給退了小姐回我說:那是你在自己開心 自願的情況下購買的 不能退小弟記得以前買東西 不是有七天的鑑賞期嗎?哪裡有不能退的道理呢 如果有錯請指正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