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有一間兩年前買的新成屋,每月房貸+管理費、水電瓦斯網路、電視費,一個月約25000,每個月固定要給扶養費15000,加上之前的信用貸款每月需繳6300,還有醫療保險每月5000,所以每月固定支出=51300
但我的薪水實領五萬,所以我都是靠年終考績跟過一整年,最近覺得手頭上沒有現金,想把房子賣掉轉用租的,賣掉後手上現金約有400萬左右可以運用,請問各位大大覺得我房子繼續留著,還是賣掉去租房子比較好呢?
目前信貸還有44萬
除非你是公務員、私企也難保你能做到老、包準每年薪水待遇不減少。
賣房入手現金約有400萬左右.....平均支出大予收入、大概不出十年就用完了。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