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之中借錢給別人3次,1人500,1人2000,1人1萬多加起來總共將近15000元,剩4000沒討到,現在我來講為何要借錢給別人,原因之一是我人太笨看走眼,另一原因是我從小家境不好單親家庭,小時候也常生病,我那年代看病是沒有健保的醫藥費很貴,我媽那時也很常跟人借錢,雖然有招到很多人冷嘲熱諷,但也是有很多人願意借我們度過難關,我知道救急不救窮的道理,若有能力能幫助別人就量力而為
之前有人借500元說是要看醫生掛急診,因為那時看表情是好像滿痛苦的,不借錢萬一真的出事也說不過去,若不還就當作給他,因為他平時工作幫我很多忙,也滿常請我東西,結果沒想到借走就沒來上班人消失了電話也不接
第2位是最要注意的,.就是那種有借有還的那種,開始跟你要500後來又還錢的, 之後又跟你借1000還錢,最後弄到欠我2000,讓你失去戒心到發薪日前又消失不見
第3位是說要借錢繳房租和要一些生活費,不過這次我學乖了,因為我有去算他的工作時數薪水差不多1萬左右,簡單來講是我先拿錢給他去應急,他的薪水匯到我戶頭,因為我是他主管可以掌控這些,只要跟人力公司講好即可,借據也寫得很清楚,身分證字號都有寫和簽名 ,最後確實有匯到我戶頭,但匯完後人也消失了還差1000多
總結:
為什麼會借錢給它們,因為我了解他們的經濟狀況,而且都跟我好幾年,工作也認真很配合我,不會跟我計較太多,也不跟我拿加班費主動幫我善後,所以我才願意借錢給他們,但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換個角度想,你今天會願意借錢給人,一定是你認為這人值得信任或者平常很幫忙你才會借,所以若要不回來就當作你送給他的白包吧,一生總會碰到或者當作你到廟裡捐香油錢反正當成做善事
若有人要借錢一定要對方打一份借據給你,時間金錢雙分身分證字號都要打上去,還錢時間一定要打譬如民國109年12月31錢還清,若沒打只能證明會還錢但沒規定何時還,所以一定要打,再來雙方手寫簽名和手印一定要有,再來叫對方拿值錢東西給你保管,沒有就拿雙證件過來抵押借據也要寫這些上去,對方就會知難而退
再來請對方發簡訊和傳line給你,證明有跟你借錢,以後要告就有證據,身份證字號一定要打,若對方消失不見可以利用身分證號碼查投保紀錄查他在哪裡工作,不過以後我是絕不會再借錢給人,別人死活我是不會再管了
還有奉勸那些借錢的人一句忠告,友人借錢給你要心存感恩,不要把別人的好意當隨便,總有一天老天爺也會要你還,要相信因果報應,講這麼多只是希望大家能保護自己,如果真的要借就當作善事積福德,因為人確實會有手頭不方便的時候就看各位怎麼判斷
但也有正面的例子,我哥之前也有借他朋友錢,給他媽媽裝心臟支架,後來事業成功現在也是我哥的大客戶每年都會贊助我哥20%的營業額都有7位數,但這是少數案例供各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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