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一直在鼓吹台商回台,問題在於台商回台後資金用途,有的不是去投資實業創造工作機會而是拿去炒房,這還算小事,重點是台商中不乏黑底子的(如黑白道掛勾,疑似共諜,洗錢,或是經營八大甚至不法行業像賭博等)這些台商若回台還可能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更嚴重問題,若要他們鮭魚返鄉,是不是也該設排黑條款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