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颱風一直來,遇到一個有趣現象,
我們公司在苗栗,同事有人戶籍地在桃園但在苗栗租屋,
當禮拜一宣布桃園放颱風假時,這位同仁可以放颱風假嗎??
勞動部規定 上班地、居住地、上班必經地區 宣布停班停課即可放颱風假,
理論上是不可以,因為實際居住地應該是苗栗租屋處,
但這位同仁假日返回桃園的家並打算周一早上再去苗栗上班,
所以宣布桃園放假時他的確在桃園,這樣可以放假嗎??
另一個假設,我在苗栗上班但晚上跑去桃園女朋友家過夜,但隔天桃園宣布放颱風假苗栗沒放,
那我可以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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