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要依據哪條法規報案?

想請教大家意見

我到車行買新車,然後用舊車折抵購車補助共6300元

當時有跟老闆報我這台車的型號~車行老闆也跟我說可以用舊車折抵

同意後~我就請車行來把我的舊車載走~然後跟他們買新摩托車

買完之後回來不到一個月~老闆居然打電話跟我說

你的舊車是200CC不符合舊車折抵的條件

有一條4000元的現金和2000元的現金無法退

我跟老闆說~如果這兩個補助沒有的話請把車子還我

結果車行老闆居然把車報廢掉了

後來找我談和解提出的條件完全讓人無法接受

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我要用什麼法規去派出所或法院提起告訴??
2019-08-24 11: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規報案
消費爭議請找消基會
flowermosa9266 wrote:
想請教大家意見我到車...(恕刪)

刑事部分
業務侵占 因業務持有而易持有為所有將其處分
可能不會起訴,因為要有不法所有意圖

民事部分
不當得利跟請求支付吧,這我不熟
對他來說就是業務過失而已
如果他是公務員或許你可以去申請國賠
問題他不是
難道你要他自行吸收這幾千元嗎?
台灣各行各業因為從業人員不專業不敬業造成的消費者損失(時間,精神,金錢)實在不勝枚舉
所以新聞常說消費者只好張大眼睛自求多福
先考慮你的時間成本吧
再來你要雇律師提告嗎?
如果他是某大公司的經銷商
先打這間大公司的客服申訴看看比較快
多年前我也常遇到類似的情況
後來就學會了對別人說的話持保留態度
自己會再查證
選擇相信別人也是自己的選擇 我就會承擔這個決定的後果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