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律問題:強制執行

請問各位一個法律問題,請懂得人可以回覆我一下,謝謝!

前一陣子為了長輩往生後留下的房子在打官司,

現在經過法院和解並取得和解書了,(不是調解庭,是進入遺產訴訟)

和解內容大概是房子過戶給住在裡面的人(兩位),

但以現金補償沒有住在裡面的人(三位),

並且在約定的日子前必須匯款至我們指定的帳戶中,

對於住在裡面了兩位,各自該補償多少給其他三位寫的很清楚,(就是一樣的金額).

現在問題來了,

如果過了約定日之後,住在屋裡的其中一位並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之前匯入約定的金額,(該被補償的三個人都沒有收到)

我知道可以去國稅局查他名下的財產,然後提起強制執行(當然前提是他沒惡意脫產),

我想問的是,強制執行是誰先申請就可以先拿到他名下所剩的錢嗎?

例如,他需補償三位債權人各100萬,

但他名下只有100萬的動產,(可能其他都被他轉走了)

如果該三位債權人都去提起強制執行,(不是一起提出,是在差不多的時間內各自提出)

那是依第一個提出的人可以拿到他名下的100萬,

還是只要在一定的時間內,有提出強制執行的債權人都可以平均分配他名下的100萬?

ps.這間房子已經過戶給住在裡面的兩個人了,

因為只要拿著法院的和解書就可以依照在法庭上和解內容過戶,

而他們該給我們的補償金期限卻是在此之後,

當時沒想到他們有賴皮不付款或惡意脫產的可能.(其實就只有其中一位可能會這樣做)

只能說我們真的太外行了,

我現在只能希望他沒有脫產,但又怕強制執行時比另外兩位債權人慢(其中一位還有請律師)

想請比較了解的大大針對強制執行的規定及順序能幫我解惑,謝謝!
2019-07-31 16: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問題
好像都沒有人回耶,

自己幫自己推一下,

還是其實我發錯版了,請指正.

愛情程式 wrote:
請問各位一個法律問...(恕刪)


依債權比例平分啦

前提是你也要申請參加分配

你跟有請律師的那個債權人關係很不好嗎?跟他溝通一並處理就好了

如果關係真的很不好,我建議你也找個律師

因為現在可能不只每人 100萬了

專家1100 wrote:
依債權比例平分啦前...(恕刪)


感謝專家1100回覆.

沒有跟那位有請律師的債權人不好,但他就是不與我們接觸,完全只透過律師.

請問您所謂的現在都可能不只100萬了是甚麼意思?

是指我們可以另外對他求償嗎?

其實我現在比較擔心他搞脫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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