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爛了。
不過就是搬家換個戶籍而已。
結果要 重新 加保,更扯的事 竟然 要本人 親自到 區公所 還是那裡去辦。
這完全沒有義意,又擾民啊。
不過就是戶籍資料不同而已。 就不能線上 改一下就好?
浪費別人的時間 和 金錢 心力。
資料 有什差別?身份證戶籍資料,健保局也有啊。
為什還要多此一舉,要本人親自去辨?
不都是 同一家 "健保局" 嗎? 有同一家銀行的,換個地方 就要重新到當地同一家銀行 重辨 才能繳費的嗎?
健保局還有分 台北 高雄?
完全看不出 本人 親自到 區公所 辦理的必要性。
是那個天才想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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