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屋的糾紛

我弟本來在他的租屋處與他女友同居,但因雙方個性不合已經要分手了

而房子是以我弟的名字簽約承租的,現在也要退租了.

但他女友是個情緒極不穩定的人,常歇斯底里威脅我弟弟

說會去他公司找上門要找我弟麻煩,還說要毀了我弟.......

現在我弟弟就擔心房子退租後他女友會故意找麻煩賴著不搬走.


可想而知房東會找我弟索賠,請問各位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我弟要如何自保,
能透過甚麼樣的法律途徑請走他女友吗?

希望各位能幫忙解惑.
2019-06-10 23: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糾紛
ulasima19 wrote:
我弟本來在他的租屋...(恕刪)
若面對比較不穩定的朋友個人會採吃虧一點方式,請房東來協商見證同時預付數月租金做緩衝期讓女方可以另尋住處或安排,重點是把移承租人關係轉為女方對房東,仁至義盡日後還要鬧就只好請警方處理。

Lucky John wrote:
若面對比較不穩定的...(恕刪)


轉移承租人需要房東同意對吧

而且房東看房內東西沒搬好,應該不會願意點交退租,法律上還是我弟要對房東負責,不知我的認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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